學程修讀規範及證書取得規定
學程修讀規範及證書取得規定
修讀規範
- 每期擬招收對象:不限學制,2~4級
- 必須修習所有必修課程
- 總學分數須達到至少20學分
- 選修群組至少休息8學分,至多不限制,其中6學分需是外系選修
- 博雅課程群組,至少修習1門,至多修習1門
- 除「必修課程」群組與「博雅課程」群組以外的群組應:至少完成1個群組,至多完成1個群組
- 系外課程選修至少6學分以上
證書取得規定
- 修畢學程內所有必修課程
- 總學分數需達至少20學分
- 外系課程選修至少6學分以上
- 博雅課程群組至少修習1門
修讀規範
證書取得規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