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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區域商貿學分學程

學程特色

區域商貿

本學程擬透過跨領域結構式課程設計,深化學生對全球、拉丁美洲、東南亞與日本經貿現況與趨勢之敏感度掌控及相關專業知能之培養,強化學生區域商貿經營能力

學程修課規定與修課說明

  1. 須修習完成區域商貿核心學程要求( 10 學分)
  2. 須於拉丁美洲商貿、東南亞商貿與日本商貿等微學程中擇一修習, 完成微學程要求 (至少 12 學分)
  3. 完成上述條件(至少22學分),授予「區域商貿學分學程證書」

課程介紹

以區域商貿為核心課程,並納入三大區域商貿微學程於其中,以培育學生具備專業區域商貿知能、多國語言能力與洞察國際市場商機之專業職能

其他備註說明

  1. 國貿系學生修習「國際貿易實務」、「國際行銷管理」、「電子商務與網路貿易」、「全球運籌管理」等四門課程將不採計為修習學程學分

  2. 國貿系學生「國際貿易實務」必修課程,須增加一門特色選修課程作為必修課程之認抵。

    區域商貿學分學程(至少22學分)

    必修課程(2學分)

    課程名稱

    學分

    開課系所

    年級

    學期

    備註

    國際貿易實務

    2

    各系

    2

    1

    國貿系不採計,請增加一門特色選修課程認抵該課程

    博雅課程(2學分)

    課程名稱

    學分

    開課系所

    年級

    學期

    備註

    國際禮儀與跨文化溝通技巧

    2

    外貿學院

    1

    2

    世界英語觀

    2

    應英系

    3

    2

    日本史地

    2

    應日系

    1

    2

    日本社會

    2

    應日系

    2

    1

    特色選修課程(至少選修6學分)

    課程名稱

    學分

    開課系所

    年級

    學期

    備註

    國際經貿現勢

    2

    外貿學院

    1

    2

    國際行銷管理

    2

    各系

    3

    1

    國貿系不採計

    網路行銷與行動商務

    2

    外貿學院

    2

    2

    貿易經營個案分析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4

    2

    國際採購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3

    2

    電子商務與網路貿易

    2

    各系

    2

    1

    國貿系不採計

    全球運籌管理

    2

    3

    2

    國貿系不採計

    國際貿易支付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3

    1

    雲端貿易資訊管理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3

    2

    商貿金融實務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4

    1

    海外實習

    6

    國際商務談判

    2

    國貿系

    4

    1

    備註:

    + 拉丁美洲商貿微學程(至少12學分)

    + 東南亞商貿微學程(至少12學分)

    + 日本商貿微學程(至少12學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