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國貿系輔系申請相關規定
111學年度四技輔系申請資格及修讀標準
(110學年度申請、111學年度生效)
國際貿易系
一、招生名額:20名
二、成績規定:提出申請前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,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;如超出名額,則以學業成績較高者優先。
三、開放對象:四年制其他各系學生
四、指定科目與學分:
(一)先修科目:經濟學(2)
(二)指定必修科目:國貿原理與政策(2)、國際貿易實務(6)、ERP配銷系統(2)、電子商務與網路貿易(2)、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與比較(2)
(三)任選必修科目:國際經貿現勢(2)、貿易趨勢與市場動態分析(2)、網路行銷與行動商務(2)、品牌經營與管理(2)、全球運籌管理(2)、關稅實務(2)、國際金融(2)、國際匯兌(2)、電商經營個案分析(2)
(四)應修學分:20學分(不含先修科目學分)
五、經申請同意修讀本系為輔系之學生,於修讀輔系前或修讀輔系期間,應修習先修科目及格並取得學分。修讀輔系前先修科目已修習及格者,請於修讀輔系後檢附成績單向系辦公室辦理免修申請;修讀輔系前先修科目未修習者,應於修讀輔系期間辦理補修。
六、修讀課程科目依據110學年度應修科目表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