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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貿外語學院

111學年度應英系輔系申請相關規定

111學年度四技輔系申請資格及修讀標準

(110學年度申請、111學年度生效)

應用英語系

一、招生名額:10名

二、成績規定:提出申請前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各學期「英文」成績必須及格,操行成績在70分以上;如申請者超出招生名額,則以學業成績較高者優先。

三、開放對象:四年制其他各系學生

四、指定科目與學分:

(一)先修科目:英文文法與習作(4)

(二)指定必修科目:英文字彙與閱讀(4)、商務英語會話(4)、英文寫作(4)、

商貿外文-英文(2)、商貿外語簡報(2)

(三)任選必修科目:任選本系專業必(選)修科目任選4學分(不含指定必修科目)

(四)應修學分:20學分(不含先修科目學分)

五、先修課程與免修規定:

(一)經申請同意修讀本系為輔系之學生,於修讀輔系期間,應修習「先修科目」,成績須及格並取得學分。

(二)修讀輔系前「先修科目」已修習及格者,請檢附成績單向系辦公室辦理免修申請。

六、修讀課程科目依據110學年度應修科目表為主。

111學年度應用英語系申請資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