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學程/微學程修讀注意事項
*108級入學生之畢業門檻(二擇一):
1. 微學程+模組
2. 學分學程
*學程申請及放棄
Q1: 如何才能有學程修讀的資格?
ANS:(1)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一年級同學可於一年級下學期提出修讀申請。
(2)申請時段:任何時段皆可線上提出,除了第3階段選課結束前3天內不可提出申請。
►申請網址:http://140.131.77.93/SISystem/ (學生資訊系統)
Q2:可以同時修讀不同的學分學程嗎?
(1) 申請認定學分學程修讀資格,同一時期內以一個學程為限,學分學程修讀資格認定後一年內 不得更換新學程。
(2) 凡自申請修讀學分學程2年內僅修習該學程課程2門(含)以下者,視同放棄修讀該學分學程,
學分學程主辦單位得主動註銷其修讀資格。
Q3: 我想要棄選學分學程,有時段限制嗎?該如何放棄修習?
ANS:如因任何原因未能修畢而申請放棄,則可隨時於線上提出放棄學程,程序如下:
►學分學程選課入口→學程相關功能→其他功能→放棄修習申請
請留意:學生申請認定學分學程及微學程修讀資格,同一時期內以一學分學程或微學程為
限,學分學程修讀資格認定後一學年內不得更改。
注意: 學分學程放棄需一年後始得選擇新學程
*學程選課
Q4: 我已經有學程修讀的資格,該如何選課?選課有時段的限制嗎?
ANS: ►學生選課系統→學分學程選課,選課時間與一般選課時間完全相同,分3階段選課。
選課第1階段若欲選擇之學程課程原選別為必修課程時,則僅開放3名名額供學程選課(依選課順序決定)。惟該課程原班人數已達上限,則本階段選課無法申請加選。
Q5: 學分學程選課名額只能3人,選不到怎麼辦?
ANS:第1階段選課優先考量各系本班及各系高年級同學之選課,學分學程僅先開放3個名額;修
讀學分學程同學可於第2階段、第3階段再進行選課,若有學分學程課程已達上限時,可於
第3階段辦理跨部選課(至教務處課務組申請)。
Q6: 如果我在日間部需要選的課都衝堂,是否可以跨部選修?
ANS:如果在日間部需要選的課都衝堂,必須經過系科主任同意,且牽涉到畢業學分認抵,請先
與本系辦公室確認,確認後可於選課第3階段至教務處課務組填寫申請。
Q7: 學分學程課程易和原系必修衝堂?
ANS:本校於排課時,已將學分學程必修課程時段安排至週四下午時段,儘量減少與系必修課之
時段衝撞;惟因授課教師、教室使用等因素,無法將所有學程必修課程皆安排至該時段。
*學程取證
Q 8: 我不是在學程入口選課,但修了一樣的課,是否可以認抵?該如何申請認抵?
ANS:如果你是在學程入口選課,學分取得後,即自動計入學程學分;否則,請依以下程序提出
申請:
►學分學程選課入口→學程相關功能→其他功能→查詢課程關聯
查詢該課程是否在關聯清單上,如在清單上,請直接做線上課程認抵申請,再經由系上審
核;若不在清單上,則先與所屬系辦公室確認後再認抵,申請認抵可從以下程序提出申
請:►學分學程選課入口→學程相關功能→其他功能→課程認抵申請
Q9: 我該如何取得學程證書?
ANS:每個學程都有特殊要求,以及所需完成之總學分數(含必修、選修、博雅或證照等課程),
請看清楚再選課。學程的修課、認抵問題,請聯絡各學程主辦單位或學程召集老師。完成
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後,學生自行由線上提出修習完畢審查申請:
►學分學程選課入口→學程相關功能→其他功能→學程修習完畢審查申請
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分學程證明書。若同時想在畢業證書上註記修過OO學分學程字樣,則須依公告時間內(約每學期第13週前)提早提出申請。微學程證書則由各學院發予。
Q10: 有些學程的課程是否可以列入畢業學分?
ANS:修讀學分學程或微學程,各科目成績均列入當學期學業成績計算。修讀學分學程或微學程
之科目及學分數,是否與主修學系之畢業應修學分數合併計算,由主修學系認定之。有關
畢業學分,建議你先與所屬系辦公室確認,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