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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貿外語學院

區域商貿學分學程(113級適用)

114學年度區域商貿學分學程(113級適用)

區域商貿

學程特色

本學程透過跨領域結構式課程設計,深化學生對全球、東南亞與日本經貿現況與趨勢之掌控及相關專業知能之培養,強化學生區域商貿經營能力。

學程修課規定與修課說明

  1. 修習完成必修課程(2學分)、博雅課程(至少2學分)及特色選修課程(至少6 學分)
  2. 於東南亞商貿、日本商貿、拉丁美洲商貿等微學程中擇一修習, 完成微學程要求 (至少 10 學分)
  3. 完成上述條件(至少20學分),授予「區域商貿學分學程證書」。

課程介紹

以區域商貿為核心課程,並納入三大區域商貿微學程於其中,以培育學生具備專業區域商貿知能、多國語言能力與洞察國際市場商機之專業職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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